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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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选“两代会”代表的通知
分类:通知公告  作者:  编辑:湖北大学工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7日 17:12  阅读量:

 

关于补选湖北大学第六届教代会暨第九届工代会
第三次会议代表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工会:
经学校党委批准,我校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九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两代会”>第三次会议拟于2012年7月上旬召开。由于本届“两代会”代表有所变动,请各单位按代表评选条件和占教职工总数的15%补选部分代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各二级单位工会为单位,补选缺额代表。
二、教代会代表是工会会员的,同时为工代会代表。
三、在校内调动的“两代会”代表,原代表资格不变,列入新调入单位代表团。
四、属下列情形之一者,须更换,补选代表:
1、已调离湖北大学的代表;
2、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代表;
3、已办理停薪留职手续的代表;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代表;
5、因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代表。
五、为有效开展工作,根据“两代会”代表的补选名额分配表(见附件一),补选本次“两代会”代表,应考虑到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各二级单位工会主席,并建议推选为各代表团正(副)团长。哲学学院、艺术学院联合代表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学报联合代表团,资产公司、校医院联合代表团,机关、通识教育学院联合代表团,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联合代表团正(副)团长人选由所在单位协商确定。
六、各单位补选的“两代会”代表应于6月29日前报校工会,同时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及时将公示情况报校工会。
七、由于此次会议,时间紧、任务重,因此,各单位“两代会”代表的补选工作务必于6月29日(星期四)前完成,并将补选后组成代表团的成员名单及代表人数统计表(见附件二、三,纸质版、电子版)交至校工会办公室。
 

湖北大学
第六届教代会
第三次会议筹备组(代)
第九届工代会

                             2012年6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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