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关于开展评选师德标兵、“三育人”先进个人、“树、创、献”活动先进集体的通知

分类:新闻动态
作者:
编辑:湖北大学工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7年06月05日 00:00
阅读量:
各二级单位工会: 湖北省教育工会决定在近期评选表彰一批师德标兵、“三育人”先进个人、“树、创、献”活动先进集体。分配给我校的名额为:师德标兵可以推荐1人,“三育人”先进个人2名,“树、创、献”先进集体1个。经校领导批准,作如下安排: 一、参评范围及名额 1、师德标兵可以推荐1名(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个人,3000字的先进事迹材料),“三育人”先进个人2名;在去年学校评出的“双十佳标兵”和“三育人先进个人”中评选推荐。 2、“树、创、献”先进集体1个,在学校教学单位(学院)中评选推荐。 二、“树、创、献”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树师表形象,创文明校风,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贡献”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五、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以人为本,以学校工作为中心,服务大局; 2、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为和谐教育、和谐校园的建设作贡献; 3、积极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改革发展创新,不断提高教职工整体素质,积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评选推荐方法及时间安排 1、2007年6月1日下午,召开各二级单位工会主席会议,布置评选工作; 2、6月8日下午5点以前,各单位向校工会报送“树、创、献”先进集体材料,推荐师德标兵1名,“三育人”先进个人2名; 3、6月12日下午,召开各二级单位工会主席和人事干评委员会委员联席会议,评选推荐名单; 4、6月14日向学校党委报告评选结果,并请校党委审批; 5、6月22日向湖北省教育工会报送材料。 湖北大学工会委员会 2007 年 5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