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工会先进集体、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女教职工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的通知

分类: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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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湖北大学工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9日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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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单位工会:
近年来,全校各级工会组织在校党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全面履行工会、教代会各项职能,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工会桥梁纽带作用,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为进一步加强工会建设,弘扬先进,引导广大教职工为学校改革发展建功立业,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创造力,经报校党委批准,校工会将组织评选表彰一批工会先进集体、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女教职工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工会先进集体:各二级单位工会委员会。
2、优秀工会干部:第十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第七届教代会及第十届工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各二级单位工会委员会委员。
3、优秀女教职工:全校在职的女教职工。
4、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全校在职的工会会员。
二、评选类别及名额
1、先进工会集体:6个(按二级单位工会总数的20%确定);
2、单项奖:9个
(1)二级教代会建设先进单位:3个
(2)职工小家建设先进单位:3个
(3)教职工文体活动先进单位;3个
3、优秀工会干部:36人(工会经审会及专委会、教代会专委会共推荐6人,各二级工会共推荐30人);
4、优秀女教职工:30人(每个二级工会各推荐1人);
5、工会活动积极分子:126人(原则按照工会会员总数的5%确定);
各单位评选推荐名额具体见附件一。
三、评选条件
(一)工会先进集体
1、工会组织机构健全,班子团结,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受到所在单位党政好评;
2、充分发挥二级工会作用,加强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动员和组织广大教职工围绕学校和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工会活动并取得突出成效;
3、二级教代会制度健全,职权落实。能够积极主动了解和反映本单位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加强校(院)务公开工作,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和本单位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并取得成效;
4、突出维护职能,积极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关心教职工生活,努力为教职工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得到教职工的好评;
5、积极组织教职工参与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较好的成绩;组织开展有特色、有新意、适宜本单位教职工特点的各种活动。
(二)单项奖
1、二级教代会建设先进单位: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积极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教代会制度健全,会议程序规范,职权得到落实;会议资料保管有序。
2、职工小家建设先进单位:职工小家有标牌、有场地、有基本活动设施、有管理制度,活动经常,教职工满意度高。
3、教职工文体活动先进单位:积极参加学校工会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成绩优良;能够结合本单位实际,自主开展教职工所喜闻乐见的各类文体活动,深受教职工好评。
(三)优秀工会干部
1、热爱工会、教代会工作,熟悉工会、教代会业务,积极投身于学校的改革和建设事业,敬业奉献,踏实肯干,在工会、教代会工作中发挥积极和重要作用;
2、密切联系群众,主动开展调查研究,勇于开拓创新,善于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情系教职工,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事,乐于奉献,自觉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3、主动学习和掌握工会、教代会工作的政策、法规,业务熟练,出色地组织、完成工作,并在工作中有所创新;成绩突出,深受教职工信任和拥护;
4、积极组织本单位工会会员参加各项工会活动;
5、从事工会、教代会工作的时间1年以上。
(四)优秀女教职工
1、热爱本职工作,积极投身于学校的改革与建设之中,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了突出的成绩;
2、自觉保持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谐友善,尊老爱幼;
3、关心、支持女工工作,尽心尽力为女教职工排忧解难,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五)工会活动积极分子
1、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参与学校的改革发展建设,在“三育人”中表现优秀,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了突出的成绩;
2、积极参加工会活动,在工会工作及活动中表现突出并取得较好成绩;
3、关心集体,团结同事,乐于助人,和谐友善,热心公益事业;
4、加入工会组织时间1年以上。
四、评选办法
(一)工会先进集体
各二级单位工会应对近两年来工会工作进行总结,在广泛征求本单位教职工的意见、并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的基础上,进行自评和自荐,填写申报表,报校工会汇总。校工会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比。各二级工会可以申报工会先进集体和一个单项奖。被评为工会先进集体的单位,不再获评单项奖。
2、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女教职工及工会活动积极分子
由各二级单位工会根据分配的名额采取群众推荐、工会审核、党政工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并公示的方式进行评选。按照要求填写申报表,报校工会审定。第十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参加所在单位的评选。
经审会及教代会、工会各专门委员会优秀人选的评比,由校工会结合平时工作情况进行研究推荐。
校工会将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审批,由校工会发文进行通报表彰。
五、奖励办法
校工会将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与一定的物质奖励。
六、有关要求
1、各二级单位工会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所在单位党政领导和教职工群众的意见,使评选活动取得实效,做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
2、各二级单位工会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分配名额,认真进行评选和申报工作。申报单位和个人要认真填写相应的评选申报表(见附件二,可从工会网“文档下载”栏下载,先进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
3、各单位于2015年5月29日(星期五)前将各类申报表的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校工会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校工会邮箱(hdxgh@hubu.edu.cn
 
 
湖北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