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工会:
经学校党委批准,我校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拟于2016年3月下旬召开。由于本次教代会是届中会议,因此,除确因工作需要进行个别代表补选外,不再安排进行其他代表团的代表补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补选名额(9人):
1、机关代表团4人
2、文学院代表团1人
3、生科院代表团1人
4、资源环境学院代表团1人
5、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代表团1人
6、继续教育学院代表团1人
二、补选的代表必须为工会会员,同时为工代会代表。
三、在校内工作调动的“两代会”代表,参加新调入单位代表团。
四、各单位补选的代表应经过所在单位全体教职工选举产生,具体方式由各单位确定,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工会。
湖北大学第七届教代会第三次会议筹备组(代)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