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布的《全民健身条例》,丰富教职工的文化生活,促进全校教职工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增强教职工体质,健康快乐生活,经与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商议,决定由校工会与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联合举办2009年湖北大学“数计学院杯”教职工男、女篮球比赛。
一、比赛时间
2009年10月20日开始,每天下午4:40开始比赛。
二、比赛地点
湖北大学1号体育场水泥篮球场
三、报名规定
1、以各二级工会委员会为单位组队参赛, 30人以下的单位可以联合组队,但须经校工会同意。
2、凡我校在册教职工且为工会会员,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
3、各单位按男、女分别组队,每队领队1人,教练1人,队员8人。
5、请各单位文体委员于10月19日(周一)下午2:30到校工会会议室(综合楼六楼624室)开会并进行抽签。
四、竞赛办法
1、男、女队均分两个阶段进行比赛。第一阶段根据报名情况分成若干组进行单循环赛,决出小组1-2名或1-4名。第二阶段仍然采取单循环赛制,且第一阶段比赛成绩带入第二阶段,决出最后名次。体育学院直接参加第二阶段比赛,取并列名次。
2、凡有体育教师编制的参赛单位,其同时上场参加比赛的体育教师不得超过两人(取并列名次的参赛单位除外),否则视为违规判负。
3、采用最新篮球竞赛规则。
五、计分办法
1、各队比赛中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零分,积分高者名次列前。
2、若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最新篮球竞赛规则计算出相应名次。
六、奖励办法
1、男、女队冠军获流动冠军奖杯。
2、男子组取前八名,女子组取前六名,颁发荣誉证书。体育学院取相应名次。
3、参赛队员颁发纪念品。
七、有关要求
1、各单位须按赛程要求,按时组织队员参加比赛,5点钟未到比赛场地视作自动弃权。
2、上场队员服装上须标明号码,以便裁判员核对场上位置。
3、比赛中如遇雨天,则比赛顺延。
4、参赛队员应尊重对手,服从裁判,文明礼貌,严格遵守比赛的各项规定。
5、如对临场裁判的判罚持有异议,可及时或赛后向裁判长提出申诉,若仍对裁判长作出的裁决不满,可提交仲裁委员会,由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委员会由校工会主席、裁判长、教代会文体工作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二级单位的工会主席组成。
6、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严重犯规者,一经查实,取消比赛成绩。
八、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湖北大学工会委员会
200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