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丰富教职工的文化生活,促进全校教职工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增强教职工体质,健康快乐生活,经与湖北大学附中商议,决定由校工会与附中联合举办2010年湖北大学“附中杯”教职工男、女排球比赛。
一、比赛时间
2010年11月4日(星期四)开始,每天下午4:00开始比赛。
二、比赛地点
湖北大学排球场
三、报名规定
1、以各二级工会委员会为单位组队参赛, 30人以下的单位可以联合组队,但须经校工会同意。
2、凡我校在册教职工且为工会会员,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
3、各单位按男、女分别组队,每队领队1人,队员10人。
5、请各单位文体委员于10月22日(周五)下午16:00到校工会会议室开会并进行抽签分组。
四、比赛项目
男、女排球赛。
五、竞赛办法
1、男、女队均分两个阶段进行比赛,采用五局三胜制。第一阶段根据报名情况分成若干组进行单循环赛,决出小组1-2名或1-4名。第二阶段仍然采取单循环赛制,且第一阶段比赛成绩带入第二阶段,决出1-8名。体育学院直接参加第二阶段比赛,取并列名次。
2、采用最新排球竞赛规则(但不设自由防守人,每局中每队只有两次自由暂停)。
六、计分办法
1、各队比赛中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零分,积分高者名次列前。
2、若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算Z值:
X(总得分数)/ Y(总负分数)= Z值(值大名次列前)
3、若Z值再相等,则算C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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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胜局总数)/ B(负局总数)= C值(值大名次列前) |
七、奖励办法
1、男、女队冠军获流动冠军奖杯。
2、男、女组各取前八名,颁发荣誉证书。体育学院取相应名次。
3、参赛队员颁发纪念品。
八、有关要求
1、各单位须按赛程要求,按时组织队员参加比赛,4:20未到比赛场地视作自动弃权。
2、上场队员服装上须标明号码,以便裁判员核对场上位置。
3、比赛中如遇雨天,则比赛顺延。
4、参赛队员应尊重对手,服从裁判,文明礼貌,严格遵守比赛的各项规定。
5、如对临场裁判的判罚持有异议,可及时或赛后向裁判长提出申诉,若仍对裁判长作出的裁决不满,可提交仲裁委员会,由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委员会由校工会主席、裁判长、教代会文体工作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二级单位的工会主席组成。
6、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严重犯规者,一经查实,取消该项名次。
九、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湖北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0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