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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双十佳”的通知
分类:通知公告  作者:  编辑:湖北大学工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4日 09:00  阅读量:

 

关于评选湖北大学第六届“十佳师德标兵”
和“十佳服务标兵”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工会: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全国委员会制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激发广大教职工投身学校建设和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大力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校教师中评选表彰第六届“十佳师德标兵”,在管理、教辅和后勤队伍中评选表彰第六届“十佳服务标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推荐名额分配
1、“十佳师德标兵”的评选范围与名额:全校在岗在册的教师;每个教学单位可推荐1名候选人。
2、“十佳服务标兵”的评选范围与名额:全校在岗在册从事管理、教辅、后勤工作的干部职工;推荐名额见附表三。
二、评选条件
(一)“十佳师德标兵”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
2、敬业爱生。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职业理想,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恪尽职守,甘于奉献。终身学习,刻苦钻研;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正对待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损害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3、教书育人。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严慈相济,教学相长,诲人不倦;尊重学生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拒绝学生的合理要求;不得从事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
4、严谨治学。弘扬科学精神,勇于探索,追求真理,修正错误,精益求精;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团结合作,协同创新;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尊重他人劳动和学术成果,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诚实守信,力戒浮躁;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5、服务社会。勇担社会责任,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类进步服务;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热心公益,服务大众;主动参与社会实践,自觉承担社会义务,积极提供专业服务;坚决反对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6、为人师表。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树立优良学风教风,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引领社会风尚;言行雅正,举止文明;自尊自律,清廉从教,以身作则;自觉抵制有损教师职业声誉的行为。
(二)“十佳服务标兵”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岗位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
2、敬业爱岗。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职业理想,以服务于学校建设与发展大局为己任;恪尽职守,甘于奉献;工作勤奋,作风踏实。
3、服务师生。牢固树立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理念,主动热情地为师生排忧解难,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4、品德高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引领社会风尚;言行雅正,举止文明;自尊自律,以身作则。
5、业绩突出。立足本职,干一行,爱一行,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优异的工作业绩。
三、评选办法
(一)推荐上报。各二级单位工会在各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评选条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自下而上,层层评选推荐,根据分配的名额评选推荐出本单位的“十佳师德标兵”和“十佳服务标兵”候选人,并在本单位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校工会。
(二)组织互评。校工会将对各单位上报的候选人事迹材料进行汇总,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同时,组织二级单位工会负责人进行互评,确定进入复评的候选人名单。
(三)组织复评。校工会组织由教代会有关专门委员会负责人以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评审组,对进入复评范围的候选人进行评审、测评,拟定初步人选。
(四)公示上报。校工会组织对评定的初步人选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党委审批。
四、表彰办法
校党委命名表彰。
五、有关要求
(一)各二级单位工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参加此次评选活动,使评选成为本单位教职工学习先进的过程,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做爱岗敬业的模范。
(二)要严格评选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坚持评选条件,突出候选人的先进性、典型性,不得迁就照顾,搞“轮流坐庄”。
(三)严肃评选纪律。各单位在评选过程中,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拉票等不正常行为;同时,严格执行评选工作的有关回避规定,若本人或直系亲属是候选人的,不得参与互评以及复评等活动环节。
(四)请各单位于5月31日以前上报推荐候选人的相关材料:
1、《第六届“十佳师德标兵”评选推荐人登记表》、《第六届“十佳服务标兵”评选推荐人登记表》(一式二份,表样见附件),在校工会网页下载;
2、候选人1500字以内主要事迹材料,统一用A4纸、4号字打印;
 3、小二寸登记照一张(电子版为jpg格式,红色背景)。
以上材料统一报送校工会办公室,电子版发至校工会邮箱hdxgh@hubu.edu.cn电子邮件请注明“十佳师德标兵事迹材料”或“十佳服务标兵事迹材料”。逾时不报,视作放弃。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湖北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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