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工会: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精神和学校“教风学风建设年”活动的要求,深化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发挥优秀教职工的先锋模范作用,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进一步推进学校教风学风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校教师中评选表彰第五届“十佳师德标兵”,在管理、教辅和后勤队伍中评选表彰第五届“十佳服务标兵”,充分展示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精神风貌,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1、“十佳师德标兵”的评选范围与名额:全校在岗在册的教师;每个教学单位可推荐一名候选人。
2、“十佳服务标兵”的评选范围与名额:全校在岗在册从事管理、教辅、后勤工作的干部职工;其候选人的产生按在岗在册从事管理、教辅、后勤工作的干部职工人数的百分比分四部分推荐:机关工会推荐3人,后勤产业集团工会推荐3人,图书馆工会推荐1人,其它各二级单位工会共推荐、产生5人。
二、评选条件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精神、《湖北大学教师道德规范》和全心全意服务教学一线的要求,拟定如下评选条件:
忠诚教育,立德树人;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传道解惑,崇善求真;诲人不倦,治学严谨;转识成智,术专艺精;爱岗敬业,服务师生;忠于职守,乐于奉献;遵章守纪,举止文明;勇于创新,开拓进取。
三、评选办法
各二级单位工会在各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评选条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从下至上层层评选推荐,根据分配的名额评选推荐出本单位的“十佳师德标兵”和“十佳服务标兵”候选人,并在本单位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校工会。
由校工会委员会委员、教代会人事与干评委员会委员和各二级单位工会主席对报送材料进行评审,投票产生初定人选,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公示无异议报校党委审批。
四、表彰办法
校党委命名表彰。
五、有关要求
1、各二级单位工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参加此次评选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责任心,做爱岗敬业的模范。
2、各相关单位于5月5日以前评选推荐出候选人,并将推荐候选人的相关材料:《登记表》(一式二份,表样见附件);主要事迹材料,要求实事求是,内容具体,文字精炼,字数在2000字以内,统一用A4纸、4号字打印;小二寸登记照一张(电子版为jpg格式,红色背景),于5月5日前报送校工会办公室,电子版发至校工会邮箱hdx
gh@hubu.edu.cn。
3、为更好宣传优秀教职工的先进事迹,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学校将在校园网上展示全部候选人的先进事迹,广大师生员工可对候选人事迹的真实性以及是否具备“双十佳”资格的情况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4、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湖北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0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