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增进教职工身心健康,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经研究决定,举办以“欢乐健康”为主题的湖北大学教职工羽毛球团体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10年4月12日开始,每天下午4:30开始比赛,5点钟未到比赛场地者视作自动弃权。
二、比赛地点
湖北大学3号体育馆
三、报名规定
1、以各二级工会委员会为单位组队参赛,30人以下的单位可以联合组队,但须经校工会同意。
2、凡我校在册教职工且为工会会员,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
3、每队领队1名,男、女选手共6名(4男2女)。
5、请各单位文体委员于4月8日(周四)下午2:30到校工会会议室开会并进行抽签。
四、比赛项目
羽毛球团体赛(混双、男单、女单、男双、男单)。
五、比赛办法
1、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按抽签结果分4个小组进行循环赛,各小组前2名进入第二阶段比赛,第二阶段采用附加(双淘汰)赛决出1—8名。
2、采用男女混合团体赛的形式进行五场三胜制,每项比赛三盘两胜制。第一阶段比赛无论输赢须赛完五场,第二阶段比赛见三就收(即谁先赢三场,比赛就结束)。
比赛顺序为:混双→男单→女单→男双→男单
3、每队的一名运动员不能两次出场单打比赛,其参加单打或双打(混双、男双)的上场次数亦不能超过两次。
4、本次比赛采用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六、成绩计算方法
1、每局采用21分制,三局二胜制。
2、单循环赛中,每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
3、循环赛结束,积分高者名次列前。
4、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的则计算他们相互之间比赛的积分,高者名次列前。若仍相等则计算相互比赛的胜局和负局,比值高者列前。
七、奖励及处罚办法
1、本次比赛取前八名,颁发荣誉证书。
2、参赛队员颁发纪念品。
3、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严重犯规者,一经查实,取消该项名次。
八、有关要求
1、参赛队员应尊重对手,服从裁判,严格遵守比赛的各项规定。
2、如对临场裁判的判罚持有异议,可及时或赛后向裁判长提出申诉,若仍对裁判长作出的裁决不满,可提交仲裁委员会,由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委员会由校工会主席、裁判长、教代会文体工作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二级单位的工会主席组成。
九、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湖北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