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工会委员会:
为了积极配合陈鹏州校友“领航·海华”奖教基金的捐助工作,进一步提高我校广大教职工的职业道德修养和业务素质,激励广大教职工(特别是青年教职工)热爱教育、献身教育事业,形成良好的教学、科研、学习氛围,根据“领航·海华”奖教基金的设立宗旨和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广大教职工、重点在青年教职工中开展 “领航·海华育人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活动的组织
由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校友工作办公室)和校工会共同组织实施。
二、评选对象
凡我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都可参加评选。同时,为鼓励青年教职工建功立业,评选对象重点向40岁以下青年教职工倾斜。
三、评选名额及方法
共评选30人。各二级工会按照评选条件,教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下的单位推荐1人,100-200人的单位推荐2人,200人以上的单位推荐3人,其中通识教育学院推荐1人。学院应侧重于推荐一线教学人员,以保持评选人员的分类均衡。
各二级单位工会在各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评选条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自下而上层层评选推荐,并在本单位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校工会。
校工会将组织评审组对报送材料进行评审、测评,拟定人选,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最后报学校审批。
四、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师德高尚,注重自身修养,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影响力。
3、牢固树立“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的意识和“以学生发展为本”的育人观念,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教育教学及管理、服务工作成绩突出。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青年教学竞赛、师德师风建设等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志,努力工作,在教职工中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5、近3年来年度考核在合格(含)以上,且未受过党纪、政纪等处分。
五、表彰办法
获奖者由学校授予“领航·海华育人奖”先进个人的光荣称号,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六、有关要求
1、各二级单位工会要高度重视,认真宣讲评选工作的目的、意义,把评选活动与当前学校开展的道德建设月活动以及师德师风建设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争做爱岗敬业的模范。
2、要严格评选程序,采取自下而上的评选方式,民主推荐,程序公开,做到公开、公正。
3、各单位于5月10日以前将推荐候选人的相关材料:《登记表》(一式二份,表样见附件);主要事迹材料,要求实事求是,内容具体,文字精炼,字数在2000字以内,统一用A4纸、宋体、4号字打印;小二寸登记照一张(电子版为jpg格式,红色背景),报送校工会办公室,电子版发至校工会邮箱hdxgh@hubu.edu.cn,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 “领航·海华育人奖” 评选推荐人选登记表
附件2: “领航·海华育人奖”推荐名额分配表
湖北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2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