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工会:
为纪念2012年“五四”青年节,丰富青年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展示青年教职工的精神风貌和艺术特长,促进青年教职工的成长进步,拟于“五四”期间举办2012年湖北大学青年教职工“十大歌星”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2年5月4日(星期五)19:00
二、地点
学校小礼堂
三、奖项设置
按演唱节目设“十大歌星”奖10个,最佳人气奖1个和最佳表现奖1个、优秀奖若干。
四、相关要求
1、各二级单位工会推荐1个演唱节目,演唱采取独唱或组合(少于3人)形式,采用美声、民族或流行唱法均可,内容要求健康向上,时间不超过5分钟。
2、演唱者应是本单位青年教职工(40岁以下),具有歌唱类专业学习经历的青年教职工不得以个人独唱的形式参加。
3、各单位须准备演唱者及节目情况介绍,并制成PPT,要求2页篇幅,包括演唱者照片、个人简介;节目名称、主题及才能等。
4、各单位于4月26日(星期四)前将制作的PPT,歌曲音乐伴奏(mp3格式)、活动报名表(见附件一)报校工会办公室,电子版发至:
附件一:2012年湖北大学青年教职工“十大歌星”评比活动报名表
附件二:2012年湖北大学青年教职工“十大歌星”评比评分因素
湖北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2年4月19日